受害人替骗子求情 竟再次被骗212万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1月28日A06
日期:11-28
利用多个账号自导自演,编造身世博取同情,骗取被害人频繁转账,被抓获后,竟又再次骗取被害人转账212万元。经如东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如东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贺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2019年,50多岁的姚先生结识了来家里收废品的贺某,并互相加了微信。之后,一名自称是贺某妹妹的女孩“文文”添加姚先生微信,并以二人从小被弃养、相依为命的苦难经历,博得了姚先生的同情与好感。此后,“文文”不断以缺生活费、治病、接济养父母等理由,骗取姚先生向其转账。三年间,姚先生先后向贺某及“文文”微信转账53万余元。
直到有一天,贺某以“文文”和男朋友闹分手,在高速路上跳车摔伤为由,让姚先生继续出钱给妹妹治疗,姚先生提出要去看望“文文”,却被贺某和“文文”以各种理由推脱。姚先生终于察觉被骗,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所谓“文文”根本不存在,都是贺某一人分饰两角,目的就是骗钱。
该案审查起诉期间,被害人姚先生竟多次电话联系承办检察官,希望对贺某延后讯问,甚至请求检察官不要对其决定逮捕。姚先生的异常举动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经过耐心劝解和询问,姚先生道出了缘由。
原来,还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贺某再次联系上姚先生,并向其忏悔,称骗来的钱都给了女友孔某,现已在广东肇庆找到了孔某一家,钱被孔某爸爸做了工程,但他们愿意把一个居民楼的毛坯房卖掉还钱,贺某还承诺会将该笔款项直接转给姚先生,姚先生听了感觉有还钱的希望。此后,贺某陆续以买家要求装修、办理房产证需要托关系、账户解冻需要缴纳风险保证金、在广东租房等理由,再次骗取姚先生212万元。
2024年4月3日,如东县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对贺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