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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附民”双重追责假冒注册商标者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1月28日A05

日期: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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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检察       上一篇    下一篇

“感谢检察机关的辛苦办案,不仅保住了企业的口碑,还让企业迅速拿到赔偿金。”10月25日,某知名灯具企业负责人特地从外地赶来,为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困扰企业的商标侵权案得到顺利解决。

2023年8月,该灯具企业接到常州经济开发区一名消费者的投诉电话,称其在网店购买的灯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同意消费者退货后,企业将回收的灯具进行鉴定,发现该灯具竟是假冒贴标产品,企业遂向常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报案。根据网店信息,公安机关顺藤摸瓜,一举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后经常州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4年10月17日,6人均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刑,并处罚金共计80万元,赔偿企业损失共计90万元。

6名同事“贴标”赚外快

杨某某是个副业达人,除了有一份稳定收入的工作外,同事们都知道他的另一重身份——网店经营者。

2022年,杨某某称自己要进军灯具市场,他的两位同事方某某、顾某某听说此事,愿意跟着杨某某一同创业,赚点外快。2022年11月,三人便分别出资10万元,开张新网店,开始代销品牌成品灯。

然而网店生意并不尽如人意,直到2023年3月,网店仍处于亏损状态。为了扭亏为盈,杨某某等人便决定批发 “三无”白板灯回来“贴标”,降低成本,提高盈利。卖了一段时间后,三名合伙人发现这样做不仅安然无事,还给店铺带来了盈利,便更加放心大胆了起来。

此后,杨某某的另外3名同事朱某某、章某某、史某也加入“赚外快”的队伍,共计提供资金45万元。杨某某分别为他们开设3家网店,用于销售其加工的灯具,并主动提出帮助他们运营网店,每家店铺收取5%的运营费。

有了资金和“贴标”经验,杨某某和其他两名创始人觉得不如自己开拓产业链,租用场地、聘请工人,以更低的价格买零件回来组装,并通过“贴标”大牌卖出好价钱。在高回报的诱惑下,其他三名同事也被说服,一同参与生产销售。

就这样,同事“6人团”抱着侥幸心理在网店销售贴标灯具,但“好景”不长,2023年10月,生产基地被公安机关查封,6人全部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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