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1月28日A02
日期: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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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注意到,企业负责人是科研型人才,一心钻研技术,管理经验比较欠缺,企业经营存在一些漏洞。”助企民警刘江海说。近年来,从加强风险防控、完善采购制度,到组建知识产权部、法务审计部,公安机关帮助企业补上管理漏洞,企业在人员管理、财务支付等方面逐步实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一个企业的成长,不同阶段有不同需求。我们在企业发展的重要阶段,给出针对性建议,对成长型企业进行全程守护。”天宁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邹金泉表示。
不久前,天宁辖区某贸易公司负责人王某(化名)报案称,企业业务员周某(化名)、黄某(化名)侵占公司钱款,涉嫌违法犯罪。经办案民警了解,该贸易公司是一家初创的跨境贸易公司,周某、黄某是公司采购员,公司成立起就在公司工作。但近期公司发现采购成本陡增,通过摸排发现主要是周某、黄某的采购价上浮很大,个别供应商采购量也增长很多,怀疑内外勾结、侵占公司资金。
负责受理此案的天宁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徐天晔介绍说:“我们仔细核查公司账目、梳理相关业务合同,发现公司不仅周某、黄某,采购部门多名采购员也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天宁经侦大队积极贯彻市县主战、警种主责,组织精干警力奔赴河北、浙江等5省8市开展取证工作,收集到关键证据,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积极为公司挽回损失200余万元。“通过个案,我们‘解剖麻雀’,剖析发案深层次原因,发现公司管理漏洞,积极为其构筑防护网。”徐天晔介绍说。
送法上门 筑牢企业“防火墙”
“企业通过违法手段获得融资或使用资金公私不分,将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请对照《关于防范民营企业融资风险的提示》,尽快对企业进行隐患排查。”不久前,天宁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梁晨阳来到辖区某企业,提醒企业负责人注意预防高风险经济犯罪。
“企业融资过程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防范,都在风险防范提示书中一一列举,一目了然。”该企业法务部负责人说。
2023年1月以来,天宁公安定期上门与企业面对面沟通,对企业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的原因、规模、危害等开展前瞻性、深层次分析,通过“风险防范提示书”机制,提醒企业提高警惕,及时采取措施。
11月22日下午,在天宁区某企业二楼会议室里,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讲课。天宁分局经侦大队警长尹培丞以案说法,提醒企业员工树牢法治思维,严守法律底线。
了解需求,送法上门。尹培丞说:“走访企业过程中,企业和员工反映最多的就是希望公安机关上门进行普法宣传,尤其是针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企业员工易发多发的犯罪类型,通过讲述鲜活的案例,推动相关法律规定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