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学会环境资源 法学研究会召开年会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1月28日A01
日期:11-28
本报讯(通讯员 徐达思 记者 施琛耀)11月22日至23日,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镇江召开。来自高校、研究机构、政法部门、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系统和单位的近200人参加会议。
大会开幕式由研究会名誉会长、河海大学总法律顾问、博导邢鸿飞教授主持。在开幕式上,江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杨道建和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友定代表会议承办方向参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王腊生代表省法学会致辞,他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就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研究会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主题报告由研究会会长、河海大学博导李义松教授主持。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太湖处处长刘朝阳,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河海大学教授晋海,江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李炳烁,分别以“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的几点思考”“法国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及其启示”“以地方立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探索”为题,作了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理论深度分析的主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