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婚礼没领证 女方还隐瞒婚史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1月27日A02
日期:11-27
本报通讯员 翟凤翔 本报记者 翟敏
办了结婚仪式,但一直没有领证,支付的彩礼可以要回吗?究竟什么情况下能够主张返还彩礼?近日,泰兴市法院审结这样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2022年冬天,王某(男)通过亲友的介绍,与李某确立了恋爱关系。2023年1月,双方家长坐在一起,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他们安排了一场订婚仪式。李某家提出了一个条件:需要一份价值6.8万元的彩礼以及一套精美的“五金”(黄金首饰)作为订婚礼物。
对于这个要求,王某一家虽然感到压力巨大,但为了儿子的幸福,还是答应了下来。2023年5月18日,王某和李某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但不久之后,两人因生活琐事开始产生分歧,更让王某感到不安的是,他发现王某似乎有意回避讨论领取结婚证的事情。经过多方打听后,王某才得知李某过去有过一段婚姻经历,但李某从未主动提及此事。感觉到被欺骗的王某将李某诉至泰兴法院,要求返还彩礼及“五金”。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虽按农俗举行了婚礼,但因故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返还其已给付的彩礼。根据本地风俗习惯并结合交往情况、彩礼数额等因素,酌情确定由被告返还6.8万元彩礼及“五金”折价款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