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积极履职维护金融稳定安全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1月27日A01
日期:11-27
本报讯(实习生 刘星宇)11月26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治理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安全工作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江苏特色的检察工作实践。2021年以来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443人,提起公诉7103人,2021年至2023年金融犯罪案件起诉人数分别同比下降4.13%、30.50%、4.59%。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6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3个集体、6名个人获最高检等10部门联合通报表扬。
据了解,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全年起诉非法集资被告人1172人,与2019年相比下降了47.93%;起诉洗钱类犯罪案件253人,较2021年相比增加2.78倍;起诉涉及贷款、票据、金融凭证、信用卡等金融业务案件374人,2023年至今起诉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擅自发行股票、违规信披等往年少见罪名78人,相当于2017至2022年六年间起诉人数总和。
近年来,省检察院统筹发挥指导作用,依托检察一体化制度优势,不断提升对下指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出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重点内容和推进方向,组建跨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金融检查工作专班,指导全省参照,同时与省证监局会签《关于建立健全资本市场行政执法与检查履职衔接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优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处置非法集资地域联动。
据介绍,省检察院发布的7个典型案例,主要涉及金融犯罪的行为方式和严重危害以及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