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检察为迷途少年点亮返航“明灯”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1月26日A01
日期:11-26
“这半年来,儿子像变了一个人,不和我们顶嘴了,每天都按时回家,多亏你们检察官对孩子的关心……”11月18日,溧阳市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小姜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宣告,小姜的爸爸感慨道。
小姜是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2023年7月,刚满16周岁的小姜伙同他人采用拉车门方式,盗窃作案5次,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044元。2024年2月29日,小姜因涉嫌盗窃罪被溧阳市公安局移送溧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调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赵俊峰发现小姜生活在单亲家庭,父亲对孩子教育方式简单粗暴,父子间缺少有效沟通,致使小姜心理逆反。后来他结识了一些游荡在社会上的朋友,逐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考虑到小姜犯罪时是未成年人,有悔罪表现,已经全部退赃,5月10日,溧阳市检察院对小姜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在六个月的考验期内,检察机关安排小姜在溧阳市馨爱公益发展中心成立的“萌竹”帮教基地参与公益实践活动。
5月25日,小姜前往溧阳市“萌竹”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报到,并在溧城街道奥体花园社区参加“红领巾楼道长”公益服务,“小朋友一直拉着我叫我哥哥,问这个问那个,我第一次有了被需要的感觉。”小姜说。之后他在观护基地还参加了爱心暑托班、禁毒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每次活动结束,他就会问下一次活动是什么时候?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加入,从封闭自己到主动攀谈,与他交流共事中也感受到他现在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小姜真的变了很多。”社工李爱华提起小姜,满口称赞。
9月26日,检察官和社工们还在帮教基地为小姜办了一场生日会。看着眼前的生日蛋糕,小姜激动地说:“没有想到你们会记得我生日,在这里让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温暖,在公益服务中我看到了自己的价值,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真好。”
“萌竹”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是溧阳市检察院设置在该市馨爱公益发展中心的帮教基地,设有心理咨询室,活动室,道德讲堂、图书室等,定期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公益服务活动,在公益活动中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自2023年12月基地成立以来,溧阳市检察院依托该基地已经对多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组织他们参加形式多样化的公益活动,引导他们在活动中实现自我反思、转变与成长,为迷途少年点亮返航的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