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办案 数重矛盾一并解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1月22日A06
日期:11-22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李佳晋)“你凭什么在我的承包地上修水泥路?”“这块地我们早就换了,我承包的,我为啥不能建啊?”近日,南通通州法院高新区法庭审理了一起矛盾重重的排除妨害纠纷,通过巡回审理等“走出去”的办案方式,不仅成功调解了该矛盾,还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其他问题一揽子解决。
原告与被告同村,原告坚称被告擅自在其承包地上修筑水泥路,并在沟坡地上建设水泥场地。而被告则反驳称,双方早前已换地,因此其有权进行上述建设。
承办法官黄凤在细致梳理案情后发现,这两户人家之间的矛盾已持续多年,他们之前还就承包地问题提起过诉讼,且该案件正处在执行阶段。为了一揽子解决纠纷,黄凤主动联系了执行局的法官,并邀请了村干部一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和调解。
在现场,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较为激动,处理意见也存在较大分歧。黄凤敏锐地意识到,双方之间的争执并不仅仅局限于一小块土地,而是源于十几年来累积的诸多未解决问题。
为了深入了解双方的纠纷历史,黄凤还走访了退休的村干部。在掌握了足够的信息后,她决定采用巡回审理的方式审理此案,并在庭审结束后邀请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最终,在法官、村干部以及代理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均愿意就所有问题进行一揽子协商。经过几轮协调,双方一致同意所涉及的水泥路、水泥场地以及承包地上的化粪池等设施均保持现状不变,同时被告方将一次性向原告方支付2000元作为补偿,今后双方将不再因土地及道路问题产生任何纠葛。协议签订后,原、被告还亲自前往现场进行了拍照确认,并将执行案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一并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