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心的装修终于结束了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1月15日A03
日期:11-15
“真的很感谢,终于帮我把这个闹心事解决了。”近日,崔某来到常州经开区法院,称赞法院工作人员尽心尽责、止纷息诉,并向调解案件的法官助理李丹丹表达感谢。
崔某系外省来常人员,购置了经开区某小区的房屋。在选购柜子过程中,2021年9月,崔某与橱柜代理商李某签订了总价为8.8万元的合同,并立即支付8万元,余款8000元货到付款,但并未约定交货时间和验收标准。
在板材入户安装时,崔某认为对方量尺不准、安装效果与承诺效果不符,还存在边角毛刺、配件劣质等问题,最为恼火的是原计划2022年5月安装完毕,但直到9月份仍未能完成,严重影响入住;李某认为按照合同约定,货到即应支付余款8000元,崔某在被催要时才提出质量问题,以此为借口拖延。今年10月,李某诉至法院,崔某随即提出28页的抗辩意见,要求判令原告履行整改义务,并赔偿各种损失。
在第一次证据交换后,承办人详细审查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查明交付验收经过等事项,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在当庭调解环节,承办人先指出双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审判经验给当事人释明了定制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告知该类案件的处理流程、可能出现的后果,随后又以生活经历对当事人进行劝解尝试打开双方的心结,一轮背对背调解后,双方仍坚持己见,不肯让步。
过了几天,承办人再次分别联系了双方当事人,通过半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崔某松口说:“同意法官的调解意见,这件事情前前后后三年了,一直堵在心头。”李某也表示:“法官也不容易,钱不多但是确实闹心。你辛苦了!”最终,在法院组织下,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