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书送达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1月14日A02
日期:11-14
蒋秋云(身份证号34222419770416XXXX):
你尚未履行我局2024年3月25日作出、2024年4月9日依法公告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常钟卫医罚140200[2024]B008号)。
因无法以直接、留置或邮寄等方式送达催告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请你自收到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将罚款20000元、加处罚款20000元缴至江苏银行(钟楼支行)。如不履行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你有权自收到本催告书起10日内到我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