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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橙子的故事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1月12日A06

日期: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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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法官,我理解你们的规定,但我买的这橙子真的很甜,请你们一定尝一尝,也算是我的一点心意。”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妻子(委托代理人)郭某提着两箱水果送到靖江市法院,要求执行人员一定要收下,以表感激之情。

尽管执行人员婉言谢绝并释明纪律规定,最后郭某仍然执意拿出了两个橙子,塞到执行人员的手上。

两个橙子的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故事?原来,李某和陈某分别为某建筑公司提供劳务,后因劳务报酬与某建筑公司产生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审理,最终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李某劳务工资21630元、陈某劳务工资15860元。判决生效后,某建筑公司没能自动履行,李某和陈某向靖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靖江法院立案执行后,通过“总对总”系统查控,未能查到某建筑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系劳动报酬纠纷,民生案件无小事,执行人员迅速与某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朱某联系,向其了解具体情况。朱某称该公司正打算起诉其他公司,待胜诉取得案款后才能履行该笔债务。

“我们的工资并不多,为何他们迟迟不肯给付?”郭某向执行人员哭诉道,同时反映该公司在第三方有应收债权,如果有诚意,不至于这么点钱付不出。

“你反映的情况我们会仔细调查核实,也请你放心,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保障你们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宽慰郭某。

在经通知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未及时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张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调查函,调查张某行踪。然而仍未能找到张某,张某可能有所觉察,行动更为隐蔽。执行人员认为,张某有规避执行意图。为促使某建筑公司积极履行义务,执行人员再次与朱某电话联系,希望其敦促公司积极主张对第三方的到期债权,如该公司不积极行动,将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在执行人员的持续施压下,该公司及时向靖江法院递交了起诉第三方公司债权的相关材料,正式立案诉讼。执行人员一面将执行进展告知郭某,希望其再耐心等待一段时间,一面始终保持着对该公司诉第三方公司案件的关注。今年10月,郭某联系执行人员称,该建筑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的案件已经私下达成协议。执行人员立即与朱某联系,在得知消息准确后,立即告知朱某尽快敦促某建筑公司将钱款汇至申请人账户。

当天下午,张某主动与执行人员联系,确认两名申请人银行账户后,当天将全部案款汇至二人账户,案件至此顺利执结。

郭某执意留下的两个橙子现在一直放在执行人员的案头,他表示以此来勉励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让每一个当事人的笑容都如这橙子一般甜美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