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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维权实现三个100%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1月12日A01

日期: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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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翟敏)“本地医保经办机构参加诉讼维权率100%!服判息诉率100%!自动履行或和解履行到位100%!”近日,记者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了解到,从2023年1月开始,该院探索建立涉医保基金维权案件审理新模式,成效显著。

据介绍,从2022年起,高新区法院集中管辖泰州地区范围内涉医疗损害纠纷案件。“我们在审理中发现,部分应当由侵权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往往在办理病人出院、结算等过程中已通过实时结算系统从医保基金中列支,并迟迟不能追回。”该院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吴兵介绍道。

为此,高新区法院主动采取措施:审理中发现医保基金已实时给付或垫付的医疗费用可能需要追偿的,如原告已将相关金额计入诉讼请求的,依职权通知医保经办机构参与诉讼;如原告起诉未将相关费用计入诉讼请求,但发现医保基金已实时给付或垫付的医疗费用可能需要追偿的,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受害人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由该医保经办机构自行决定是否以第三人身份申请参加诉讼。

通过以上应诉对接机制,截至今年10月底,高新区法院共受理相关案件44件,本地医保经办机构参加诉讼维权率100%;共审结33件,其中判决侵权人承担垫付医保资金返还义务31件,服判息诉率100%;共判决侵权人按照过错责任比例向相关医保经办机构直接返还医保基金款项84万余元,自动履行或和解履行到位100%。此外,该院梳理前期已审结的涉医保资金维权案件10件,通报泰州市医保中心,医保中心核实后自行追回垫付的医保基金2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