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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引入专家陪审员参与审理知产案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1月08日A05

日期: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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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康嘉倩)知识产权案件通常具有专业性强、复杂性高等特征,如何查明技术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一直是审判实务中的难点。近日,昆山市法院审结了一起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件,首次在知识产权类案件中引入专家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为法官提供强有力的专业知识支撑。

2021年7月,某科技公司中标某包装公司的MES系统项目,该系统是一套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合同签订后,某包装公司支付了第一笔款项。2022年3月,某科技公司将各模块安装完毕,双方确认系统进入上线调试阶段。随后,某科技公司要求某包装公司支付合同第二笔款项,但某包装公司以其阶段性研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为由拒绝支付。

2022年8月,某包装公司发送律师函,通知某科技公司终止合同;某科技公司回函表示该解除通知无法律效力。随后,两公司分别起诉至昆山法院。某包装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由某科技公司返还第一笔合同款。某科技公司要求某包装公司赔偿违法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189万元,并退回投标保证金。

为准确高效查明事实,承办法官依托专家陪审员机制,邀请法院聘任的知识产权领域专家陪审员周柯、曹阳共同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承办法官与两位专家陪审员逐一查阅证据材料,就涉案技术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随后一同进行现场勘验,实地考察相关软硬件设备的试跑情况。

在庭审前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专家陪审员在庭审中就系统开发过程中的开发需求、验收标准等关键问题向双方当事人发问,协助法官查清案件中的事实争议与法律问题,明确审理思路。庭审后,专家陪审员从技术层面向合议庭提出:在工业软件领域,软件是否达到上线标准应基于行业默认的标准和认定规则,并提供了关于该领域软件的大量参考材料,与合议庭充分讨论后形成评议意见。最终,合议庭结合专家陪审员的意见,综合考量,认定该系统软件功能已开发完毕但尚未进入上线调试阶段,第二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尚未达成。法院最终判决:涉案合同于2022年8月8日解除,某包装公司将某科技公司提供的设备及投标保证金返还给某科技公司;对于某包装公司、某科技公司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均不予支持。后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专家陪审员的引入可以在技术领域提出专业意见,与法官实现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为法官处理技术类案件提供标准和依据,让技术类案件事实“拨云见日”。近年来,昆山法院持续开展专家陪审员队伍建设,共聘请34名专家陪审员,涵盖知识产权、会计审计、建筑工程、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深度参与专业类案件审理,协助法官作出专业精准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