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用房终于“回来了”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1月05日A06
日期:11-05
“感谢法院保障了我们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近日,盐城经开区法院执行干警将某小区825平方米的物业用房强制腾空,并交付给该小区业主委员会。
几年前,在该小区建设过程中,开发商某置业公司向相关部门报送该小区某号楼5、6层为物业管理用房。2016年,置业公司擅自将5层中的一间及整个6层占为己有,并出租给他人使用,租期为15年。
业主们发现后,认为置业公司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遂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置业公司及相关单位归还物业管理用房,并赔偿房屋占有使用费。后业委会胜诉。
然而,判决生效后,该置业公司及相关单位依旧强占着房屋。案件正式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未主动退场,盐城经开区法院决定强制执行。最终,经过近11个小时的清点、排查,全部物品得以搬离原营业场所。被侵占了8年的物业管理用房终于交付给了业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