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刘健秀
本报记者 翟敏
“常法官,谢谢你,他家的摄像头已经拍不到我家了,我撤诉!”近日,一场邻里之间闹得不可开交的侵权责任纠纷,在扬中市法院新坝法庭庭长常红的倾心调解下圆满解决,76岁的原告王大爷决定撤回起诉。
事情是这样的:王大爷和陈某是前后门邻居。去年冬天,陈某在自家院墙周围安装了多个监控摄像头,把王大爷家也纳入了监控范围,这让王大爷心里十分不舒服,只要一看到摄像头,就感觉自己受到了监视,两家人的矛盾也因此产生。
王大爷多次提出拆除摄像头,也曾求助有关部门,但都协调无果。一气之下,王大爷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了法院,要求陈某拆除摄像头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处理这类邻里纠纷案件,不仅要考虑法律上的公平公正,更要注重维护邻里的团结和睦。于是,常红决定先上门去看看。
到了现场,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又开始了争吵。眼看两家矛盾一时之间难以调和,常红立即安抚双方,并停止调解。
“先让他们双方都冷一冷。”几天后,常红再次登门调解。
“我们夫妻因为孩子上学的原因大多数时候住在市区,家里父亲多年前就瘫痪了,母亲一人在家照顾,我们不放心,这才前后都装上了监控。”陈某向常红道出了自己的难处。
看出陈某态度缓和,常红将他叫到了一旁,耐心地解释:“为了自家安全安装摄像头固然没有错,但也要为他人着想,在自家安装摄像头,却把邻居家的进出情况都拍了进去,这涉嫌侵犯他人隐私。”
“你们看,在这个摄像头下面加上一个螺丝钉固定住,这样摄像头只能拍到前方范围,拍不到后面王大爷家的院子。”常红站在能够拍摄到王大爷家的摄像头下看了看,发现摄像头下面预留了螺丝钉插口。
“只要拍不到我家门口就行!”王大爷说道。
“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有事好好商量,尽量避免走耗时费力的诉讼程序。”眼看王大爷放下对立情绪,常红趁热打铁。
就这样,在常红的主持下,陈某在对着王大爷家的监控设备上加装了螺丝钉并注胶加以固定,再由王大爷确认固定后的监控设备旋转幅度。这样一来,即使调整到最大角度也无法拍摄到自家门口人员的进出情况。
陈某也当场保证会定期检查监控设备,如果后期螺丝钉松动,将采取更加稳固的方法保证王大爷的隐私不受侵犯。
见此情景,王大爷主动撤回了诉讼。持续一年之余的邻里纷争,因一颗小小的螺丝钉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