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2-11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巡回审判进村委 征询民意解纠纷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0月25日A06

日期:10-25
字号:
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陈婉肖

本报记者 翟敏

“我们给乡亲们发放的这份社情民意征集表,就是想听听大家对这起相邻权纠纷案的意见和看法,觉得应该如何处理才合适?原告的诉求是否合理?”泰州市姜堰区法院溱潼法庭员额法官王璐一边解释,一边将一张张民意征集问卷递到旁听的村民们手中。

原被告是邻居,原告认为被告擅自在两户公共巷道处搭建围墙,占用原告家中北面墙体,导致原告北墙无滴水檐,墙体变黑,下水道堵塞,不好维修。于是,原告一纸诉状将邻居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拆除建在原告家中北面墙壁的50公分的围墙,以及地面上的50公分大理石。

在此之前,三里泽村村委会也曾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互不相让,最终都未能成功。为了查明事实、化解矛盾,溱潼法庭负责人孙素华与王璐一同前往原被告家中实地勘查。他们发现,在修建围墙时以邻居家墙体作围墙的情况在其他村民家中也有存在,且本村对于邻居房屋之间应该预留的空间也没有风俗习惯及约定。

为了达到审判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溱潼法庭联系三里泽村书记,决定将巡回法庭开在村委会,并邀请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届时观摩庭审。

庭审当天,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在王璐的引导下,案情逐渐清晰,原被告双方不断举证、质证,加之乡里乡亲们彼此间也都互相了解,庭审过程中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根据“案件社情民意征集表”的反馈,一共收集了12份社情民意征集表,其中“废表”1张,认为应该拆除围墙及大理石地面的11份表中有9份,认为拆除距离为30cm的11份表中有8份。承办法官也在组织调解过程中,将民意征询结果告知了双方当事人。

孙素华告诉记者,对于难以调解、价值判断较为困难或矛盾容易激化的基层民事纠纷,引入社情民意征询机制既为案件的妥善处理奠定坚实基础,又是一次生动普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