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纵深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0月25日A01
日期:10-25
本报讯(记者 郑弋 通讯员 周静 田爽)10月22日,苏州市召开“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推进改革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推动“综合查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副市长周达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今年3月启动“综合查一次”改革以来,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苏州市司法局牵头建立“1+N+10”制度体系,市县协同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印发《关于规范和改进行政检查行为的实施方案(试行)》,形成了以“三跨四清单”,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和检查事项清单、场景清单、白名单、免罚轻罚清单为基础的“综合查一次”改革模式。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制定年度和月度检查计划,对各类行政检查事项进行“减、并、合”优化集成,推进联合执法。截至目前,全市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8231次,大幅减少检查频率,经营主体反映良好,已初见成效。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改革共识,深刻认识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扬优势,全面巩固苏州作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优势。切实减少“执法扰企”行为,显著提升经营主体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要聚焦关键环节,抓出工作实效,建立健全行政检查计划公示备案制度;持续优化调整“三跨四清单”改革模式,探索对高频多发、专业性较低、操作灵活简单的简单事项委托查,切实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加强行政检查信息支撑能力建设,优化行政检查任务综合管理系统、现场检查平台、行政检查信用分级模块等功能,积极链接“苏商通”平台。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构建“上下联动、协同发力、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快完善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做好改革试点的经验总结和制度固化,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
会上,同步上线“行政执法检查监管系统”,苏州市司法局通报了“综合查一次”改革前期开展情况,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常熟市、姑苏区分别交流了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