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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鼓楼探索执行工作新路径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0月22日A05

日期: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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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王晓红

本报通讯员 李茜 吴逸宇

如何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是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在新“赶考”路上一直在思考且努力答好的大题。

近年来,徐州市鼓楼区法院转型升级原有执行案件的传统“办理”模式,选择更为高效、全面的“治理”模式,从预防、治理、化解各环节入手,打开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新思路,努力打好关乎民心民愿、公平正义的攻坚战。

“私力救济不可取,违法行为要牢记,以后我一定会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维权!”申请执行人陈某激动地说。

陈某与吴某就某知名产品达成合意,并进行多次买卖。2023年6月底,双方合作结束,吴某仍欠付部分货款,因吴某经营周转遇到困境,货款一直未能付清。后陈某将吴某诉至徐州市鼓楼区法院,法院判令吴某返还货款。

因吴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吴某向承办法官反映,自己一直未能给付货款的原因是陈某强行开走了一辆自己正在营运的货车。得知该消息后,承办法官多次约谈陈某,向其释明私自占有车辆会产生占有使用费、折旧费等不利法律后果后,陈某表示愿意与吴某就执行案件达成和解,且吴某不再另行起诉主张权利,案件圆满化解。

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的同时,从源头上“治理”可能进入诉讼和执行程序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将继续做好执行阶段的全流程防治、全过程化解,不断探索执行工作从“办理”到“治理”的新路径,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扎实有效的执行措施,坚定地迈出一个个踏实的“脚印”,全力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