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将有据可依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0月21日A03
日期:10-21
本报讯(记者 魏薇)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日,我省研究起草《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则》明确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遵循裁量法定、公平公正、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综合裁量原则。裁量结果按照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和从重行政处罚划分,并细化适用情形和处罚幅度。在时效上,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给予行政处罚,但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期限将延长至五年。
考虑到处罚实践的复杂性,为提高执法温度、保证可操作性,《规则》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预留了一定的裁量空间,要求执法部门充分考虑、全面衡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执法对象主客观情况、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避免“一刀切”造成执法僵化。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或者尚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当事人因残疾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确有困难等情形,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屡教不改等情形,给予从重行政处罚,罚款数额(倍数)在最高限下浮基准值的30%幅度内(含本数)确定。
《规则》精准聚焦、有的放矢,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过罚失当、宽严失度、同案异罚等问题,使各级执法部门统一采用“一把尺”,端平“一碗水”,保护从业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