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昊阳,男,2014年11月20日(农历:2014年9月28日),于2015年4月28日在泰兴镇耿戴村戴四组59号被好心人捡拾,随身物品有一辆蓝色婴儿车,一个纸箱,纸箱内有几件衣服,两罐奶粉和写有孩子出生日期的红纸。请知情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前来认领,逾期未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联系人:于兴生 电话:13951156421 泰兴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14日
于昊阳,男,2014年11月20日(农历:2014年9月28日),于2015年4月28日在泰兴镇耿戴村戴四组59号被好心人捡拾,随身物品有一辆蓝色婴儿车,一个纸箱,纸箱内有几件衣服,两罐奶粉和写有孩子出生日期的红纸。请知情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前来认领,逾期未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联系人:于兴生 电话:13951156421
泰兴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