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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办案办的是当事人的人生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0月15日A06

日期: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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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陈颢

有人说,法官办案办的是当事人的人生。其实,案件又何尝不是法官们的人生?对于法官而言,这些书写着酸甜苦辣、人间百态的案件也早已成为法官人生的一部分。

我大学毕业后便进入法院工作,随着时间推移,我对刚与柔的把握渐渐熟练。开庭前,如果我察觉法庭氛围紧张,我会试着与双方拉拉家常,让各方松弛一些,这样可以有效的减少庭审中的对抗情绪,更利于当事人坦陈事实。庭审中,保持一丝不苟,严肃认真的状态,如果发现当事人有不实陈述,一定追问到底,尽力查明案件事实。

随着办案阅历的增长,我曾经隐隐有了一种“资深”法官的优越感,觉得案子办了几千件,许多案件早已一眼看破,在案件办理时,常常会先入为主以自己的视角对当事人进行揣摩,面对当事人的辩解,觉得没有道理便不进行深入地研究。

2019年,我受理的一起看似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原、被告双方分别是一个中年男子和年轻女性。开庭前,被告女子联系了我,声称和原告曾是恋爱关系,男子所主张的10万元是恋爱花销,现在自己提出分手,男子是想通过诉讼的方法逼迫复合。

开庭时,被告也承认款项是在恋爱期间给女子的,我查看了“借款”特征:女子没有出具借条,转账记录也符合多笔、多次、数额不高的特征。便随即向原告进行法律释明,恋爱期间花销不可以认定为借款,原告脸色涨得通红,但一句也说不出来。我认为原告自知理亏,便休庭准备劝原告撤诉结案。

休庭后,我把原告请到法庭外,细细和他解释了一番,当我以为撤诉十拿九稳之时,原告却说出了一个和我预想完全不一样的事实:男女双方是在某网络平台相识,聊了一个月左右便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但之后女子便以开店缺少资金、家人生病、节日红包等各种理由向男子索要款项,三年来男子一共给了近10万元。但奇怪的是,这三年期间,女子只和男子见了三次,聊天次数也并不频繁,还常常杳无音信。

我立刻警醒起来,询问原告为什么庭审中不说。原告则红着脸解释道:“双方确实说过是男女朋友关系,但这三年就见了几次你也没问啊。再说了,家里人一直催婚,庭上说这个传出去显得自己太没本事了。”经询问被告女子,女子也扭捏承认了男子所述事实。这个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只不过结果与我设想的完全相反,女子自愿退还了款项。

这件案子常令我反思,人性是复杂的,每个人因为个人经历、受教育程度的不同,思考问题的方法也不同。而法官该做的,是探寻每个人思维的逻辑过程,查清事实真相以及各方当事人真实的利益诉求,从而平衡各方利益。(作者系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