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自查自纠” 传递“绿色温情”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0月14日A03
日期:10-14
“我们以后一定加强自身自查自纠,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日前,张家港市某企业负责人手握《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说道。
今年3月,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排污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一条钢板预处理生产线的喷漆工段在作业时,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引风机未启动。经执法人员现场指出后,该企业员工将上述设施启动运行。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单位的上述行为立案调查。
经后续调查核实,该企业员工于当天上午8时30分左右对上述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巡检,巡检时设施运行无异常。但9时33分设施PLC模块突发故障导致设施停运,至执法检查发现后于10时16分重新启动了设施。执法人员调阅了该企业自查自纠平台使用记录,证实了当天的巡检情况,且该企业日常生产时均在使用平台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鉴于该企业初次违法,同时根据环保自查自纠服务平台日常使用记录和PLC模块故障情况,认定该企业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一小时,危害后果轻微,对该单位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对其进行行政指导,督促其加强管理,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
“企业是治污的主体,也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一味地处罚,虽然止住了生态环境损害,却也打击了企业的发展信心。”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黄骏介绍,据了解,为进一步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协助企业做好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搭建了“苏州市企业环保自查自纠服务平台”。自该平台推出以来,张家港积极推进落实,越来越多的企业注册并使用该平台,自查自纠平台已经融入到企业日常生产管理中,提高了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目前,张家港共有2118家企业注册使用环保自查自纠平台,自查设施总数10765个,累计开展自查443.5万次。
张家港将进一步推进环保自查自纠服务平台的推广普及,充分发挥《苏州市企业环保自查自纠服务平台应用激励措施(试行)》的正向激励作用,充分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柔性执法手段,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传递“绿色温情”。
(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