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以优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0月11日A05
日期:10-11
本报讯(记者 王晓红 通讯员 辛春晓 赵雨秋)新沂市法院始终坚持找准定位、靠前服务、多措并举,牢牢把握人民法庭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工作要求,用优质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审判工作与社会治理同发力、互促进。
新沂法院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强化审判效率监督,推进审判效果提升。1至9月,4个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3044件,审结2580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24.3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案件平均审理天数、调解率等审判质效核心指标均排名全市人民法庭前列。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作用,推进在线诉讼,群众诉讼更加方便快捷,网上立案911件,网上缴费2072件,电子送达2141件,网上质证42件,互联网开庭109件。
坚持把法庭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创建示范活动的重要检验依据,新沂法院认真落实“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引领人民法庭各项基础建设再上新台阶。发挥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引领作用,加强与挂牌村委会的沟通协调,在两个乡镇建立“融合法庭”,以更小细胞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4个人民法庭准确把握乡村振兴内涵实质、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立足自身优势,结合地方实际,加强对特色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法律帮扶指导,努力用高质量司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