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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0月10日A08

日期: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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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司法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蒋凤领)“感谢法律援助给孩子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这下孩子再也不会遭受继父的毒打了,我终于能松口气了。”近日,灌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援助一起虐待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肖娟(化名)的父亲,对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承办律师的热心尽责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2020年说起,肖娟的父亲肖兵(化名)与母亲张丽(化名)协议离婚,肖娟随母亲生活。张丽再婚后,肖娟多次受到张丽与继父的毒打、挨饿等虐待。看到女儿被多次虐待的情形,心如刀割的肖娟父亲肖兵来到灌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摆脱女儿被虐待的现状。

灌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对这起虐待儿童案件非常重视,在很短的时间内以申请保护令、撤销监护权、给付抚养费的案由三次立案指派,在援助律师的辛苦努力下取得大量的证据,证实了继父虐待儿童的违法犯罪事实,在诉讼过程中果断申请法院采取人身保护令,免得其再次遭到伤害。历经撤销监护权、给付抚养费等一系列的诉讼,案件最终取得圆满成功,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治力量保护,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最能体现司法温度。近年来,灌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思路,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和宣传力度,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努力用优质法律服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每一朵花儿都能在法治阳光下绽放。

近3年来,灌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200余件,民事案件100余件,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被共青团江苏省委、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