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普法宣传融入“百姓幸福圈”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0月10日A02
日期:10-1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改进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也是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协调、推动和指导当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部门,要始终把好法治宣传的政治方向,把准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统筹、协调和指导相关执法部门多措并举地开展法治宣传,合力推动普法宣传教育真正融入“百姓幸福圈”。
路径要找“准”,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要聚焦“精准普法”,推动普法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走深走实、广泛覆盖。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抓好“关键少数”,使领导干部形成制度、成为常态;抓好“关键群体”,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长期开展“法治第一课”活动。组建律师进企业以案释法宣讲团,开展“法企同行”活动。针对残疾人、妇女、企业、农民工等不同群体特点,开展“反家暴法宣传月”“消费者维权周”“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专项活动,不断提高群众依法办事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用好普法志愿者队伍,通过身边人影响身边人学法、身边人带动身边人用法,进而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
队伍要建“强”,“全线”联动普法工作。要把抓好队伍建设与拧紧责任螺丝同抓并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推动各级普法工作抓落实、创品牌。针对各社区的不同特点,积极组织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退休老党员、老干部成立普法队,集思广益解决民生难题。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定期进社区开展法律服务。重视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队伍培养,抓好“选拔”“管理”“培育”“使用”四个环节,推动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带动身边人形成学法用法好风尚,激活基层依法治理的“神经末梢”。
阵地要用“活”,“全域”丰厚法治文化。要建好用活国家和省、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推动普法工作平台化。注重挖掘各领域的特色资源,弘扬好人文化,延展德法融合的宣传教育阵地。结合老旧小区、商业街区、停车场等更新改造,紧贴群众法治需求,建设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场所。积极打造“一街一品”法治文化品牌,拓展商圈法治阵地,在楼宇商圈组织开展系列普法活动,实现党建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度融合、发展共赢。立足“原创、多样、实用”,开展法治动漫、微电影主题征集活动。只要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能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实现区域的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作者系徐州市泉山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