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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你们,我带着现金过来的!”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0月08日A05

日期: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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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她又不是跟我干的,我接过公司一天没经营,还亏着呢,让她找之前的老板要钱去,找我干什么!”“我是给这个公司打工的,也不能让我白干那么久,必须给我工资!”在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的巡回法庭,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

吴某于2022年入职一家医疗美容公司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因该公司拒绝支付工资,吴某将其诉至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吴某工作期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王某,但在提起本案诉讼时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为李某。

法院了解到,该公司虽未注销,但也未实际经营,案件无法成功送达。法官搜索关联案件后发现被告公司的前、后法定代表人在该院有经济纠纷案件正在处理,于是通过此案找到王某和李某的电话进行沟通,但王某和李某都表示不愿处理。

驻守巡回法庭的员额法官朱淼淼认为,该案若直接判决结案极易激化矛盾,且后期也面临被告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劳动者的权益将可能无法真正得到保障。在征得原告同意后,法院依托“总对总”工作机制,联合工会调解力量进行调解。

“现在原告起诉的并不是你个人,而是公司,你是基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本案诉讼的,无论你与前法定代表人之间有何纠纷,公司对外都要承担责任。”朱淼淼对当事人李某释法明理。

“原告是不是确实在公司上班了,所以你得认,该发的工资还是得发。我们也能理解你的委屈,但那是你们经营的问题,不能让原告承担,对吧?”工会调解员耐心地劝说。

“我也不是说想赖账,我就是觉得委屈,现在法官、调解员都能听我说说情况,让我诉诉苦,就算付钱也舒坦了。”李某说,“相信你们,我带着现金过来的!”话还没说完,就从身上掏出了一沓现金。

据了解,徐州鼓楼区法院坚持做深做实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依托劳动人事争议联动化解一站式平台,组建由仲裁员、街道调解员、龙头企业调解员、律师等组成的调解员队伍,凝聚联调联动的强大合力,形成“法院+工会+人社+N”的大调解机制,构建法院司法保障、工会服务民生、人社仲裁化解的工作格局。三个多月来新收案件129件,开庭审理案件165件,指导仲裁调解案件38件,委托工会调解76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