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立破衔接”促纠纷源头治理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9月27日A04
日期:09-27
本报讯(通讯员 林夏 方琴)近日,泰州市海陵区法院立案庭在诉前调解王某与泰州某培训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该培训公司2009年进入泰州市场,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类的课程培训,因为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经营,于今年1月5日闭店,客户纷纷要求退回剩余课时的费用。
前期已有区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理,因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基本无财产可供处置,未能化解。经统计,该公司涉及客户众多,标的近百万元,已有70余人陆续提交起诉材料。除此之外,后续可能还会有几十名缴纳了培训费但是退费未果的消费者均为潜在的起诉主体,如单个诉讼,可能既增加了当事人讼累又会造成诉讼程序的空转,浪费司法资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该院立案庭经与负责破产审判的业务庭综合研判后,认为该公司符合破产清算条件,立即引导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破产清算申请,立案庭将该案移送破产清算审查。下一步,该案将指定破产管理人并发布债权申报公告,相关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即可,无需再单独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