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延伸助力推进乡村自治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9月27日A04
日期:09-27
本报记者 王晓红
本报通讯员 辛春晓 赵雨秋
今年以来,新沂市法院坚持强基导向,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着力点,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切入点,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以扎实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新沂法院实现“立体式”法治宣传,联合人大代表、村党组织书记深入乡村开展“防溺水 护安全”“抵制高额彩礼 树立婚俗新风”等宣传活动10场次;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发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功能,在土地权属、邻里关系、劳务纠纷等案件办理过程中,以鲜活的法治案例凝聚社会共识;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新法枫景”专栏,发布“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典型案例,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人民法庭在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新面貌、新风采。
新沂法院采取“沉浸式”巡回审判,坚持“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抓实“互联网+类型化巡回审判”,加大巡回审判频次,拓展巡回审判地点,扩大旁听人员范围,截至目前,开展巡回审判73次。该院将巡回审判与“代表委员进法庭”结合起来,共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104人次、协助调解59人次、座谈交流31人次;将巡回审判与法治宣传结合起来,在庭审中设置“法律规范释明”环节,结合典型案例对合同订立解除、继承新规等进行宣讲,增强现场教育效果。“互联网+类型化巡回审判”项目被评为新沂市2023年度十大优秀“法治为民实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