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9月25日A02
日期:09-25
本报讯(记者 孙浩然)“黄泥天”消失了,“灰霾天”明显变少,“水晶蓝”越来越多,2013年江苏平均能见度为11公里,2023年增加到17公里,增幅达54.5%。今年7月,《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9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实施方案》,并介绍我省空气质量情况。
据悉,2013年至2023年,江苏PM2.5浓度由73微克/立方米下降至3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面临着单位面积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于环境容量的压力与挑战。《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进行重点任务部署,包括落实控增量、优存量“两项举措”,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强化控煤炭、降能耗、增绿电“三大任务”,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聚焦货物运输结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源、油品“四大领域”,大力推动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抓好VOCs治理、园区高值压降、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提标改造、面源污染治理“五项重点”;强化机制建设、能力建设、标准规范、环境经济政策、监督考核、公众参与“六大支撑”。
《实施方案》结合江苏实际,明确了到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到2025年,全省PM2.5浓度总体达标,即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各设区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