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悉心调解补“漏”疏“心”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9月24日A06
日期:09-24
本报讯(通讯员 淳法萱 记者 丁平)近日,南京市高淳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纠纷。
家住某小区七楼的小赵,某天回家发现家中出现积水,地板、衣柜等家具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后发现是八楼公共区域水管渗水导致。小赵找到物业要求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和调解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安抚小赵的情绪,“当务之急是坐下来尽快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向物业公司释法明理,“公共排水管道属于业主共用设施设备,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你们公司有养护、管理的责任……”
双方的情绪逐渐平稳,但对渗水范围及赔偿金额存有异议,要求司法鉴定,确定具体损失。
“司法鉴定时间长、费用高,不仅会增加时间和经济成本,也不利于快速解决房屋漏水问题,反而加重你们的负担。”调解员耐心进行解释,双方都对是否继续鉴定有所犹豫。
调解员抓住双方矛盾症结,结合财产受损程度、市场价格等因素进一步分析利弊。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这场因楼房漏水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