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9月24日A02
日期:09-24
江苏苏坛建设有限公司、中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柏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外声明,以上三家公司对外的所有人、分公司项目部使用的任何公章只认可公安备案章,且公司印章只能对甲方签订的工程合同范围内的预决算资料、开票资料、施工作业证、工人保险、劳务合同产生法律效果,对于购买材料、借款、担保、租赁机械材料及其它,三家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司印章谁使用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公司法人也同责。
特此声明!
江苏苏坛建设有限公司
中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柏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