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节前上市卖个好价钱”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9月20日A06
日期:09-20
本报通讯员 扬经萱
家住扬州市朴席镇的王某是个种藕大户,七八月份正是莲藕生长的时候,可他却发现荷塘里的莲叶出现了枯萎的情况。
“眼看我家荷塘里的藕就要成熟了,本来指望着赶在中秋节前上市卖个好价钱呢,结果他家用无人机给水稻撒化肥,跟我家莲藕化肥不同种,误撒到我家来了,给我家莲藕都给打枯了,他们家肯定得赔钱,所有的损失加起来起码得10万以上。”望着自己家枯黄的荷叶,王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在诉前调解中,经过人民调解员及网格员的多方努力,原告王某同意将赔偿金额降至6万元,但被告杨某还是犯难,“我也只是个承包种地的,根本拿不出这么些钱,而且他家的损失都不确定是多少,6万块钱我也不能同意。”
双方谈不拢,只能起诉至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该院少家庭庭长毕维明接手案件后,通过“网格法庭”联系到朴席镇政法委员和村干部,“既然双方都认为损失不确定,不妨一起到受损的荷塘实地看看,大家心里就会大致有个数了。”随后法官和网格员联系当事人敲定上门勘验的时间。
“从水面上荷叶可能看不出真实情况,比较下受影响的莲藕和没受影响的莲藕,有无损失、损失多少,大家一看就心知肚明了。”承办法官提议。于是,王某从紧挨杨某家水稻田边拔出一根莲藕,再到没有被误撒化肥的荷塘中间拔出另一根莲藕,一根细小,一根粗实,大小区别明显,杨某也认可了王某家的损失。
在承办法官和村干部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就损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场签署调解协议,杨某一次性支付王某全部赔偿款项1.68万元,王某也赶在中秋节前给荷田最后施了一次肥,期盼着莲藕再长些,“赶在中秋节前上市卖个好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