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终本案 同一天执结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9月20日A05
日期:09-20
“孙法官,我发现朱某某在转移财产,请求尽快恢复执行。”今年年初,腊月时节,天寒地冻,但申请人的一通电话,却让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孙伟热血沸腾,“我们马上去调查。太好了,这下老杨的钱终于有着落了。”
被执行人朱某某、施某某夫妻二人,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于2012年向杨某某借款2.1万元。双方约定好还款时间、方式,但朱某某夫妇一直未按约定还款。杨某某多次催要无果,于2015年将朱某某夫妇诉至亭湖法院,要求他们共同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胜诉后,朱某某仍拒不履行。杨某某于2016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遂于当年8月,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几年来,杨某某多次到法院终本事项办理窗口诉苦:“这笔钱虽然不多,但这么多年他就是不还。我每年都过来问,怎么才能让他还钱?”
“终本并非终结!”虽然时间跨度久,但孙伟没有放弃,总是耐心接待劝导,“老杨,你不要急,请相信,一旦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一定第一时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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