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7-28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以法之力护企安商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9月20日A05

日期:09-20
字号:
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张美芳 王钰莹 本报记者 陈坚

近年来,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局,探索创新审判执行机制,助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丰硕成果。

“前端抓理念、中端抓创新、后端抓服务,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良法善治为高质量建设法治海门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开林提出要求。

建章立制

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去年,海门法院研究出台了《关于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意见》,对标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标准,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提出高效解决涉企纠纷、深化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网上立案服务等15项工作举措。该院对照诉讼服务、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指标,旨在达成加快构建现代诉讼服务工作格局、加大涉企直通服务力度、巩固切实解决执行难成果等目标任务。

海门区政协在该工作意见专报上批注:“区法院专门出台工作意见助力提升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很及时也很有必要。区政协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法院开展工作,可通过有事好商量等平台共同钝化矛盾,营造崇法尊商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海门法院还成立了信用修复中心,面向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修复服务。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固定期限的被执行人,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两年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海门法院可以予以修复,向该院提出书面修复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屏蔽失信信息。该院营造了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推动当地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自成立以来,该院已经完成了对771名个人、377家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位居南通全市法院第一名,被南通中院评为专项工作优胜单位。

(下转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