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9月13日A02
日期:09-13
当事人:杨建根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存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在江苏罗氏福药业有限公司邗江分公司甘泉中医(综合)诊所擅自为患者进行针灸诊疗活动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拟对你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现责令你立即停止非法执业活动。
2、没收违法所得180元,罚款人民币两万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你可在收到本告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甘泉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