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巡回审判4起危险驾驶案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9月10日A02
日期:09-10
本报讯(通讯员 张家宁)近日,宿迁市宿豫区法院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审理了4起危险驾驶案件。
今年5月,被告人老胡(化名)从某小学门口,驾驶一辆核定载人数为8人的小型普通客车运载25名小学生前往胡某(系老胡儿子)经营的某私营培训机构。当车辆行驶至某某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公安机关侦查,公诉机关以被告人老胡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为强化法律宣传力度和警示教育效果,宿豫法院将庭审“搬”进宿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依次对4起危险驾驶案件公开审理,并邀请群众旁听,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治宣传深入到基层群众身边。
庭审现场,4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承办法官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态度等方面当庭作出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老胡等4名被告人拘役一至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我想着学校离我们培训机构就3个红绿灯,为了省事省时我就一次多带几个学生一起走,路上慢点不会有什么事的……”庭审结束后,谈到自己的行为老胡流下了悔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