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身作“幕后” 老板被识破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9月10日A06
日期:09-10
在办理执行案件中,常遇到少数狡猾的被执行人施展各种“障眼法”,企图蒙混过关,逃避履行还款义务。近日,金湖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一起案件中与被执行人斗勇又斗智,及时兑现胜诉人权益。
几年前,许某独资创办的机械公司因拖欠借款,被金湖法院强制执行后,有20余万元一直未能执行到位,案件被“终本”执行。
不久前,金湖法院接到举报,许某在某地新成立了机械公司。执行法官找到这家公司,结果发现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并非许某的名字,但许某确实在公司上班,而且其办公室门外还挂着“总经理”牌子。
经过深入调查,执行法官终于“挖出”了内情。原来,许某为逃避履行还款义务,在自己原公司被法院执行后,串通其70多岁早已退休的岳父,以其岳父的名义申请注册成立了这家新公司,并申请了新的银行账户,许某则充当“幕后老板”,公司实际控制人。
识破许某“隐匿”伎俩后,执行法官依法对相关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并对许某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训诫。最终,许某认识到其相关行为的严重后果,主动清偿了余款,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