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孝文化”嵌入村规民约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9月03日A06
日期:09-03
本报讯(通讯员 陈曦 记者 翟敏)为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顾高人民法庭协助大伦镇兴驰村制定了“孝文化”村规民约。
今年3月,顾高法庭庭长宣桂根在兴驰村调解一起村民家事案件时,原告老张拉着宣桂根的手说,“我打这个官司不仅仅是为了钱,更多的是想让子女能经常回来看看我,陪陪我。”案件调解结案后,他意识到,老人的生活需求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满足,还需要精神上的关心,子女应当履行义务,定期探望父母、陪伴老人,在老有所养的同时,更多地重视老有所乐。
宣桂根当即与兴驰村村委会进行沟通,提出制定“孝文化”村规民约的建议,得到村委会的高度认可。之后,顾高法庭走访该村村民并广泛询问代表意见建议,在此基础制定出兴驰村“孝文化”村规民约。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在兴驰村宣传栏中进行了公示。据悉,“孝文化”村规民约为兴驰村的基层治理注入了新活力,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道德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