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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借力解纷促和谐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9月03日A06

日期: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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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润萱 记者 翟敏)近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依托平台联调联动机制,与相关单位联手调处,形成调解合力,化解了一起看似普通的物业纠纷。

“物业公司给车位上锁不让我使用自己的车位,导致我一直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外,进小区还要按小时收费,物业公司还向法院强制执行我的物业费,这是什么道理?”8月16日,满腹委屈的赵某和任某,带着对物业服务的强烈不满,走进了润州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简称区矛调中心)的大门。

原来,赵某、任某因车位使用、房屋质量等问题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被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起诉至润州区法院,后法院判决赵某、任某给付物业服务费,赵某、任某被强制执行。

车位使用矛盾未解决又被强制执行物业费,这让赵某和任某感到十分不满。于是,两人来到矛调中心寻找解决方案。

面对这对业主的急切诉求,润州区法院法官李丹彤与区物业纠纷调处中心主任张磊迅速响应,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郭某召集至调解室,共同寻求纠纷的和平解决之道。

调解过程中,李丹彤认真听取双方诉求,耐心疏导双方情绪,并围绕双方权利义务进行释法明理,一方面引导物业公司积极响应业主需求和投诉,及时有效解决问题,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态度,另一方面引导业主与物业公司积极沟通,合理表达诉求。最终,经多轮协调,郭某同意立即解决赵某和任某车位问题,赵某和任某也认同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至此,这起物业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