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基层强规范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8月28日A02
日期:08-28
为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吴江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强基提能惠民”三年行动(2024-2026年)要求,以强化内部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吴江区司法局汾湖司法所全面加强和规范基层政府行政行为法制审核工作,有效提升基层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构建长效机制,推进法制审核全覆盖。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历来重视法治建设,陆续开展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培训、行政程序法培训、行政复议法培训、行政执法案卷培训,此次落实法制审核工作,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及时出台文件,制定《关于明确基层行政行为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及制定基层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办法的通知》,明确将法制审核作为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行政机关合同、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等基层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的必经程序,建立实施机制目录化清单化,细化审核流程机制,在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件越来越多,回复不规范日益成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焦点问题时,及时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指引》,将政府信息公开回复纳入法制审核范围中。
加强队伍保障,发挥法治人才显优势。明确法制审核机构为汾湖司法所具体负责,安排有法律职业资格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实施指导法制审核工作,将政府法律顾问3名、公职律师7名作为法制审核中心团队,法制审核员由汾湖司法所负责合法性审核工作人员、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综合执法法制审核员共同组成。加强培训,提升队伍能力,邀请重点部门负责文件起草的工作人员及综合执法局法制审核人员一起开展法制审核培训,提升审核人员能力素养。
强化内部监督,建设法治政府迈上新台阶。汾湖司法所开展前置审核,目前已经对行政机关签订合同审核35件,参与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7件,指导参与复杂矛盾纠纷化解39件,指导村规民约1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协助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听证2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2次,评查案卷4份,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回复书11份,这些工作有利于全面提升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戴志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