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牙签连划12辆车,判刑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8月27日A08
日期:08-27
本报讯(通讯员 浦洪 徐艳秋)日常生活中,难免情绪不稳定、心情不好,如果处理不当选择无事生非,不仅无法排解郁闷,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男子陶某某因不满小区内车辆占道停放,在晨练途中用随身携带的牙签划伤车辆漆面。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判决被告人陶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五旬老汉陶某某,日常工作三班倒,很少与周围邻居接触。不上夜班的时候,陶某某有着晨练的习惯,并且晨练时喜欢随口叼着一根牙签。2023年10月一天凌晨5点,天还没有亮,陶某某独自一人在小区内跑步锻炼,看着道路两边停满了车,想起早高峰时小区内时常拥堵,他气不打一处来,顺手拿出嘴里的牙签,贴近路边车辆边走边划,一路划了7辆车。2023年11月初,陶某某再次用牙签划伤路边停放的5辆车。多人报警后,公安机关调取监控录像锁定了陶某某并将他抓获。经鉴定,被划伤的车辆损失共计人民币14665元。
连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陶某某无事生非,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依法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被告人陶某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