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探索“存续式”重整助企重生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8月27日A07
日期:08-27
(上接A版)企业重整能否成功,重整投资人是关键一环,其本身综合实力、生产营销能力、重整投资方案等,不仅影响到债权人权益能否得到保障,还涉及到重整企业未来的实质走向。
洪泽区法院利用“破产资产库”平台,发出破产重整投资人竞选通知,将A公司的宝贵资质“待价而沽”,吸引重整意向投资人,并将该公司资产及时推送至政府招商引资信息平台,同时在淘宝、京东、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各大平台发布招募信息。
“我们都知道A公司相关资质的价值,相信这一轮新的投资,可以让A公司获得新生。”新能源公司负责人对A公司破产重整充满信心。
今年4月,A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以承诺托底金额6500万元为起拍价,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最终以8000万元的价格成交。经过综合评比和债权人会议表决后,最终该新能源公司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
“没想到,这么快就领到了我的经济补偿金,我这悬着的心总算可以放下了。”A公司的员工激动地说。
在洪泽区法院和管理人的指导下,经过多轮沟通协商,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A公司资质得以保留,普通债权人受偿率提高至14.6%,近百名员工职工不仅拿到了经济补偿金,还保住了“饭碗”。
主动作为
惠企纾困延伸职能优服务
“最近企业经营状况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困难?”前不久,洪泽区法院法官联合破产管理人对A公司进行重整后回访。
在回访过程中法官了解到,重整后的A公司,不管是经营收入、技术创新还是市场拓展,公司经营可谓一日千里。
欣欣向荣的背后,却有着企业重整后面临的信用修复困难。为此,洪泽区法院制定《企业信用修复“暖企”实施意见》,全面梳理纳失企业名单,分类采取撤销、删除失信信息,对发展前景较好的失信企业,促成和解,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帮助,并在融资时出具信用说明书。今年以来,为134家纳失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破产审判要主动作为,积极延伸服务职能,坚持‘治已病’与‘防未病’相结合,强化‘一案一清’理念,为重整企业真正重生提供司法服务,绝不能在法律程序上结案就了事。”洪泽区法院法官在回访中对重整后企业相关经营问题积极提供法律指导。
此外,该院针对企业经营中易发多发的矛盾纠纷,健全法律体检机制,量身定制司法“服务套餐”,设计涵盖9大类68项风险要素的《企业法律风险体检表》,实行法官服务挂钩企业。今年以来,对19家重点企业开展“啄木鸟”式法律体检,向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21次,解决法律问题43个,成功帮助9家企业及时走出低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