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破融合追出资 债权清偿百分百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8月27日A06
日期:08-27
本报讯(通讯员 张艺 记者 翟敏)“法官,您好,执行局已将股东马某的出资款执行到位,并汇入管理人账户,可以进行再次分配了!”近日,兴化市法院民二庭收到了管理人传来的好消息。
2023年1月,某运输公司因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兴化法院民二庭裁定受理了该运输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管理人开展工作。经多方调查,查询到该公司的破产资产仅有银行存款6万余元,而经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高达50余万元。但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四名股东存在出资未到位的情况。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股东即负有补足认缴出资的义务。该运输公司债权人会议迅速作出决议,决定通过诉讼程序向股东追收未缴出资,管理人遂向法院提起了追收股东未缴出资诉讼,法院于2023年9月做出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诉请。一审判决作出后其余3名股东均主动履行给付义务,股东马某未能按期履行给付义务,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该院执行局的努力下,马某的出资款顺利到位,法院将执行到位的出资款汇入管理人账户。其后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分配方案,将追收到的出资款用于清偿债权,最终实现全部债权100%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