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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检法携手助力老有所养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8月26日A01

日期: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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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郎建强 通讯员 钱佳)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近日,如皋市检察院干警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了解到一起赡养老人纠纷线索,通过充分履行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深化老年人权益保障,以“检察力量”守护“民生福祉”。

王老太今年92岁,丈夫于多年前去世,膝下有5个子女。2016年以来,王老太由其中4个子女轮流赡养,最小的儿子(老五)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2024年5月,王老太又因股骨骨折致使行动受限,基本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医疗费和护理费均由轮流赡养的4个子女分摊。王老太希望小儿子主动履行赡养义务,但小儿子以各种理由推脱。母子二人在赡养问题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后经村委会组织多次调解,二人仍然无法达成和解。无奈的王老太只好向如皋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5名子女轮流赡养,平均分摊医疗费及护理费。

如皋市检察院了解到该起案件线索后,为切实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让老人及时得到赡养,决定对王老太诉5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一案支持起诉。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对簿公堂”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家庭矛盾,经与承办法官沟通,最终由如皋市法院、如皋市检察院联合组织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检察官、法官、调解员分别对老人的5个子女进行询问核实。通过沟通,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老二与老五存在10余年的家庭积怨,在具体赡养细节方面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检察官从法律、伦理、亲情等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强调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更不得为此法定义务附加任何条件。同时,检察官引导子女间相互体谅难处,珍惜与母亲的亲情关系,鼓励大家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经过多次协商和沟通,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在检察官、法官、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这场赡养纠纷得以在诉前顺利化解。

今年以来,如皋市检察院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同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将民事和解、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途径贯穿支持起诉始终,聚焦农民工、老年人等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维护,共支持起诉36件36人,追讨欠薪13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