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版)“如知产保护这般,各职能庭在中心均设立了调解室、工作室、对接平台等功能室,通过制定工作流程,规范了各功能室在多元解纷、分析研究、培训宣传、统筹协调等方面的职责,实现涉企服务从被动到主动、从后端到前端的转变。”宿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衡阳介绍。
内部联动,最根本解决涉企困难
宿迁某电梯公司因疫情影响和成本扩大导致大量债务出现,51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标的总额达5000万余元。若强制执行只能兑现最大债权,即银行的抵押权,而公司职工、材料商、供应商等债权的兑现将毫无希望,企业的生存也面临威胁。
“如果法院仅靠执行程序的强制性没办法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或许案子会结,但问题却不会根本解决。”宿迁中院民二庭庭长朱千里说,“不如在执行阶段就融入破产理念,以寻求债权人和企业双赢的路径。”
对此,宿迁中院三次于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心召开联席会议,邀请企业负责人、债权人、相关职能部门与执行法官、破产法官一起论证如何最大化兑现债权人利益。最终,法院决定以破产重整挽救企业,充分利用其在电梯制造业的份额及专利技术,确保公司继续经营,并制定方案让公司分阶段偿还债款。
案件办理是尝试,更是缩影。为了让涉企困难实现根本性解决,宿迁中院最大范围畅通内部联动渠道,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心作为桥梁枢纽,促进法院“立转破、审转破、执转破”等工作各流程数据共享、案件关联、程序衔接,打通程序壁垒、部门壁垒。
宿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永峰说:“我们建立了‘立审执破直通车’机制,并在中心成立‘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小组。2024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立转破、诉转破、执转破260件。”
外部集成,最远程汇聚涉企资源
“怀爱商之心,办利企之事”“心系群众安居,保障民生福祉”“践行金融为民,助力房企纾困”,近日,在宿迁中院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心,一房企负责人把三面锦旗同一时间送给法院、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三家的代表。
事情还要从半年前说起,某银行因某房地产企业未能按期偿还其发放的5.8亿“开发贷”而提起诉讼,但又担心诉讼导致楼盘停工、无法交付,最终企业破产,债权难以实现,引发更多纠纷。
宿迁中院受理后发现,银行只是想让企业按期偿还贷款,企业也在苦苦挣扎不愿破产。判决还款对于法院来说并不难,但这无疑会加重企业负担,还可能于事无补。
于是,宿迁中院依托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心,邀请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共同会商解决方案。最终由房产企业“带押预售”,人民银行制定合理的分期方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分期履行过程中监管全部资金,案件顺利调解,各方利益得到保护。
“涉企审理案件并不能只靠法院‘单打独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也不能凭法院‘一己之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应当形成四通八达的‘一张网’。”衡阳介绍,“宿迁中院汇集各类涉企解纷资源于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心,以司法之力撬动营商环境全领域、各环节的行政、社会资源,提供针对性的隐患化解、纠纷处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