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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引发官司 信访调解定分止争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8月07日A03

日期: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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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信访与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闫勇 王静 刘影

“他们本来想健健身,有个好身体和好心情,这下好了,不仅健不了身,心里还很添堵。”消费者委托代理律师张某在电话里对调解员说。据悉,当事人丁某和魏某在徐州市云龙区共同经营某健身连锁店,逾20名消费者在该健身连锁店购买私教课程,并签订了服务合同。后该健身房突然停业,人员、设备均已清空,导致大量预付费的会员权益得不到保障,消费者要求退费或转至其他连锁店被拒后,引发群体性纠纷。丁某和魏某被诉至法院。

云龙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经过多渠道调查并将收集的情况进行整合,在多次与健身房经营者丁某和魏某沟通后,结合实际情况多角度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并根据每位申请人情况分别制定了调解方案,从当事人双方的切身利益出发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同时,考虑到丁某和魏某还很年轻,法院判决对他们的未来发展极为不利,调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向丁某和魏某普及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相关费用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他们积极想办法化解矛盾。调解员经过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最终成功化解了该起集访纠纷,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随着室内健身行业蓬勃发展,消费者与健身房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产生纠纷,其中由于健身房突然停业导致消费者维权难成为一大问题。云龙区司法局、区信访局与区人民法院积极建立诉前对接机制,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这起群体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