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牧羊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股东会临时会议的通知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8月07日A02
日期:08-07
奚乾龙: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民终259号的有关判决,牧羊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股权结构已于2024年6月26日恢复登记为2013年5月份之前的状态,即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持股98.5%,奚乾龙持股1.5%。
根据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记录及(2021)苏民终259号案件法院查明事实,在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登记的你方持公司1.5%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万元)系代我公司持有。2024年7月3日,我公司向你发送了《解除代持通知书》,要求你协助我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至今你方未能协助我公司办理前述代持股变更登记手续。故,在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登记的仍为: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8.5%(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50万元),奚乾龙持股1.5%(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万元)。
鉴于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均不履行召开股东会职责。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牧羊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24年8月23日自行召集并主持牧羊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会临时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10:00
(二)召开地点:扬州市峰创国际大厦1栋511室
(三)召集人: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选举牧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二)变更公司住所;
(三)选举公司监事;
(四)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关修改。
三、出席对象
公司全体股东(包括登记显明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四、关于会议的说明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通知以EMS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三)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戚海兵
公司联系地址:扬州市峰创国际大厦1幢511室
手机:13952752399。
特此通知。
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有辉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