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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的电梯梦终于圆了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8月07日A01

日期: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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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李丹 徐平

“老王的心结打开了,问题解决了,我们的电梯梦终于实现了!”近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圣磊接到一个老旧小区电梯加装案当事人老赵的电话,为他坚持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促和谐、解民忧“点赞”。

事情还得从去年的一起官司说起。

盐城某老旧小区某幢一单元共有12户业主,其中老赵等10户业主希望对该单元楼房加装电梯。加装电梯事宜经过公示、备案和行政审批程序,业主代表也与电梯公司签订了合同。但一楼业主老王却不同意加装电梯。

“你们住在楼上的,当然愿意装电梯啦!有了电梯,住着方便不说,房子还升值。可我的房子通风、采光都受影响,房子也跟着掉价,我不同意装……”

为此,老王多次与楼上业主、施工人员争吵,为阻挠施工甚至引发了肢体冲突。无奈之下,老赵等业主诉至法院,要求老王停止对加装电梯的阻挠、妨碍行为。老王则先后两次起诉要求业主、施工人员恢复施工前原状,并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法官,加装电梯手续齐全,我们钱也花了,电梯却装不了,你得给我们主持公道。”为此,老赵等业主也绝不退让。

一审法院受理后认为,案涉楼房加装电梯已经征得多数业主同意,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多数决”原则,且通过了公示、备案和行政审批程序,遂判令老王不得对电梯施工进行阻止、妨碍和破坏。同时,驳回了老王要求恢复原状及赔偿医疗费的诉请。老王不服,上诉至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了实质性化解这起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引发的邻里纠纷,刘圣磊认为还是本着邻里和谐相处原则,从双方“心结”入手,寻求“最大公约数”促成和解。

出师不利,但刘圣磊不气馁,找准时机,继续从不同角度缓和老王与邻居们的关系。“楼上好几家住户都70多岁了,没有电梯非常不方便,希望你为了大家的生活和安全考虑,给予多一点理解和包容。”

“老王在一楼,加装电梯对他来说确实弊大于利。如果你们只选择诉讼解决问题,虽然赢了官司,但输了感情,今后矛盾还可能愈演愈烈。”

经刘圣磊多番劝解,双方态度终于软化,老王和老赵等业主对之前的冲突也有所反思,纷纷表达对对方利益诉求的理解。

趁热打铁,刘圣磊继而提出,考虑到电梯加装对老王造成的影响,希望楼上住户给予老王一定补偿。这一建议获得了楼上住户的认可,老王也消了气,承诺不再阻挠施工、积极配合加装电梯并自愿放弃医疗费等其他诉求。

刘圣磊深知,直面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的难事当成家事来办,厚植“如我在诉”意识,做到“小案不小办”,用“沾泥土味”的法言法语让群众听得懂、道得明,用心用情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