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运用评估规范变更抚养权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8月02日A03
日期:08-02
本报讯(通讯员 刘阳林 沈慧)父母离异后子女抚养问题一直是饱受争议的话题,争夺抚养权的纠纷屡见不鲜。近日,泰州市海陵区法院审结一起关于未成年人抚养权变更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有效运用《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规范》,对未成年子女生活情况、父母抚养能力进行了充分评估,最终立足于子女最佳权益,变更子女抚养权,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加优良的环境。
2016年,冯某某与孔某甲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女孔某乙由孔某甲抚养。离婚后,孔某甲长期出差在外,无法稳定履行抚养义务,长期将其女寄托在其父母家中,孔某甲父母因文化水平有限无法妥善履行教育职责,且孔某乙多次向冯某某表示想与其一起生活。因此,冯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
受理该案后,该院少年家事庭通过组织线下走访,进行量化测评,充分评估了原、被告家长的抚养能力、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以及能否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结合调查情况形成了评估报告,并充分考虑孩子自身主观意愿。最终,法院判决孔某乙随原告冯某某生活,被告孔某甲按月支付婚生女孔某乙的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直至孔某乙年满十八周岁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