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审验机构 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如何处罚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8月01日A08
日期:08-01
消防审验是竣工验收阶段的重要一环,消防审验机构作为受委托的专业机构,负责全面检查和确认工程涉及消防的各项内容。若消防审验机构出具虚假文件,需要承担怎样的后果呢?一起来看这起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A公司是某项目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负责查验该项目排烟、疏散、室外防火栓是否符合消防设计要求等内容。2023年12月8日,A公司在该项目现场疏散门、防火墙、消防系统均未安装完毕的情况下,出具了包括现场疏散门、防火墙、消防系统查验合格的查验情况报告和检测报告。2023年12月22日,某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中心对该项目进行消防验收备案现场抽查时,发现A公司出具的查验情况报告和检测报告中结果为合格的现场疏散门、防火墙、消防系统均未安装完毕,与工程实际不符。根据A公司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和消防查验情况报告,执法人员到项目现场逐项调查取证,并对A公司授权委托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在事实面前,A公司承认在该项目中出具了虚假查验情况报告和检测报告的违法事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南京市建委依法对A公司及该项目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了罚款7万元和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开展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评析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为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的重要一环,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对服务质量终身负责。本案中,A公司出具的虚假报告违背了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突破了职业底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未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出具真实的消防审验报告,不仅不利于建设单位消除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其自身也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